8日,东莞市交警部门新公布了27套新装电子警察的位置。随后,这些电子警察前方还将设立提示标志,提醒司机们注意。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对设备新增或移机调整等情况,也将及时予以更新。
新增电子眼均为测速设备
新增的27套电子警察均为固定式安装的电子测速设备,分布在石碣、沙田、高埗三个镇内。其中,仅石碣镇就有12套,市区只有万江增加了4套。市交警支队警务指挥大队教导员张敏杰表示,这些设备有些已经施工安装,有的正在施工安装中。
根据4月1日起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并对设备的设置、维护等作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事实上早在2006年,东莞市交警支队就已经向社会公布了测速电子眼的安装位置,并在每套测速电子眼安装位置的前方都设置了提醒标志牌,提醒司机控制车速,避免超速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新规与此前公布的精神是一致的,主要是考虑到人性化服务和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哪里有电子警察,违章了怎样处罚,这些执法行为应该让市民清楚地知道。此外,把电子警察都标出来,还能起到一个警示效果,提醒司机在这些地段是交警重点监管的区域,也是要特别注意安全行车的地方。
对于今后新增的测速仪,交警部门表示也会安装一批公布一批,公开它们的安装地点。
所有电子眼将定期“体检”
到去年底,东莞共有236套固定式测速电子眼,经质监部门检测全部合格。另外,东莞早已做出明确规定,对超过限速规定10公里以内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免予处罚。
张敏杰表示,东莞的测速电子眼都是经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抓拍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并用来作为处罚的依据,今年新增的27套也不例外,也会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才“上岗”。除此之外,东莞所有电子眼会定期由质监部门进行检测,不会“带病工作”。
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被拍可消除
交警部门还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特殊情形下,电子警察抓拍道路交通违法可以消除。例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此外,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可以消除。
属于以上情形造成的违法行为信息,车主可以前往西平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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